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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病主法上路2014人簽了 衛福部列常見問答供民眾查詢
【新聞新知】 系統維運小組 系統管理者 2019-04-26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來源網址:https://udn.com/news/story/7266/3739924

 

 

病人自主權利法上路三個月,目前全台有2014人依法作了預立醫療決定。衛福部醫事司表示,這部法令給予病人自主善終多一層保障,目前已將常見疑問與解答列在衛福部官網首頁下方的「預立醫療專區」供各界查詢,未來將一面做、一面學,適時擴充資訊。

馬偕醫院近日發表的研究調查顯示,高達半數醫護人員憂心落實困難。其中部分擔憂源於約有十分之一的預立醫療決定者,因故在諮商時並沒有家屬陪同到場,醫護人員憂心未來醫療現場容易有爭議,伴隨而來的訴訟雖依法不致定罪醫師,但曠日廢時也讓人害怕。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說,病人自主權利法給予病人自主善終多一層保障,可以想見如果沒有這套法令規範,醫療現場遇到家屬間不同意見時,情況會更加混亂。

有醫師表示,醫療第一線最怕現場不知道要以誰的意見為主,盼主管機關應為第一線醫護工作者製作清楚的執行指引。對此,石崇良回應,為讓民眾與醫護人員更瞭解相關規定,目前在衛福部官網首頁下方的「預立醫療專區」羅列常見的疑問與解答,另也在各級醫院評鑑中納入相關教育訓練。

醫界憂心精神疾病患者的預立醫療決定權不被保障,像是極輕度失智、輕度失智或控制良好的思覺失調症患者究竟算不算具有完全行為能力?全台各級醫療院所的認定是否會有差異?對此,石崇良回應,醫護人員只要上過醫院開設的相關課程,就有資格為民眾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因此醫院可廣納不同科別的醫護人員來做諮商工作,以減少上述問題的發生。

病人自主權利法規範「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需有二等親內的家屬陪同參與,但家屬失蹤或有...

病人自主權利法規範「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需有二等親內的家屬陪同參與,但家屬失蹤或有特殊事由不在此限。馬偕醫院就遇到約有1/10的意願人諮商並未有家屬陪同,憂心日後醫療決定仍有爭議。圖/衛福部醫事司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