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資訊
帳號:
密碼:
驗證碼:
好站連結
more
累計到訪人數:2,621,125

最新消息

關於平臺>最新消息  【回上頁
【新聞】病主法上路周年/1.1萬人預立醫療決定 執行兩難
【新聞新知】 系統維運小組 系統管理者 2020-01-06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來源網址:https://udn.com/news/story/7266/4269650

 

 

病人自主權利法」上路一周年,有一萬一千多人預立自己疾病末期的醫療決定,但宣傳太少、諮商費千元起跳,讓想簽署的人卻步;即使已簽署,臨床醫師說,不可逆轉昏迷狀況、植物人等對象雖適用病主法,但執行上需要更細緻的討論;若家屬與患者有不同意見,也造成醫師兩難。

「病人自主權利法」上路周年,有1.1萬多人預立醫療決定,但執行卻造成醫師兩難。 ...

「病人自主權利法」上路周年,有1.1萬多人預立醫療決定,但執行卻造成醫師兩難。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病主法去年一月六日實施,民眾可事先預立醫療決定,當被判定為生命末期、處於不可逆轉的昏迷狀況、永久植物人、失智程度極嚴重無法自理者以及其他經公告疾病,因痛苦難以忍受無其他合適解決方法等,可選擇不施加維持生命治療與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

台大緩和安寧病房主任姚建安說,已有逾五百位病人在台大簽署「預立醫療決定」,但目前執行人數掛零,執行細節不明確及面對家屬意見,是臨床最大難題。

他舉例,一位癌末病人已簽署拒絕「維持生命治療、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並經兩名醫師確診為末期,但病主法規定, 尚需兩次緩和醫療照會才可執行。兩次照會時間間隔多久?參與對象除了病人,也應包括家屬嗎?細則上並無明確規範。

北市聯醫社區安寧發展中心孫文榮說,在北市聯醫簽署「預立醫療決定」者約兩千人,可執行病主法的大多為癌末病人,同時也適用安寧緩和條例,安寧緩和條例不需再經兩次照會,程序上較簡單。

台北慈濟醫院放射腫瘤科主治醫師常佑康說,「法律不能取代溝通」,若家屬推翻病人意願,醫師也很難繼續執行。孫文榮說,雖然諮商程序規定二親等家屬至少要有一人參與,但執行時其他家屬也會有不同意見,造成醫師兩難。

催生病主法的前立委楊玉欣建議,未來諮商可做得更深刻,對於醫師授權、觀念溝通也有待加強。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說,照會間隔由醫師專業考量,未來將提升醫事人員職能教育,計畫將老人教育和安寧照護加入兩年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