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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專業觀點╱長照司:居家復能與居家復健不同
【新聞新知】 系統維運小組 系統管理者 2020-05-29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來源網址:https://udn.com/news/story/7266/4598006
居家復能與居家復健是不同的項目,居家復能的主要目的,是協助患者運用身體在疾病之後剩有的功能去適應生活,居家復健則是與一般復健無異,只是復健的場地從醫院換至家中。
以一位中風後出院的患者為例,該名患者出現手無法舉高的情況,醫院要求他需要到院復健,目標是讓手可以慢慢舉到術前的高度;但是,當醫院復健已經出現瓶頸時,患者被評估已經無法像過去一樣,手舉到原本的高度,就需要「復能」的介入。
過去長照體系在建立時,初期無法將居家復健與復能畫分得非常清楚,但隨著制度調整,長照2.0也將兩者歸類在不同得支付編碼;居家復能列為C碼,執行的人員須為護理師、物理治療師等,居家復健包含被動關節運動,則列為B碼,除了復健師、物理治療師等,居服員也能協助復健。
居家復能的時間,原則上都是3個月為期,評估後會出現兩種方向,一是復能後可達到更高的目標,二為即使復能也無法改善;若經過3個月復能,被評估仍可達到更高的目標,居家復能的時間會再延長,延長的時間,每一個人不一定。
不過,居家復能的申請,一位個案因一種疾病僅能申請一次,但中風復發雖為同一種疾病,仍可再次申請。
居家復健則沒有次數限制,只要照顧專員提出的計畫經過核定都可以使用。後續會再與長照單位要求提前告知核定的次數以及復能的時間,讓民眾能做好準備。
諮詢╱衛福部長照司副司長周道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