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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偏鄉定義不同 補助不公待解決
【新聞新知】 系統維運小組 系統管理者 2020-08-13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來源網址:https://udn.com/news/story/7326/4761811
教育部、衛福部、行政院人事總處對偏鄉定義條件不同,導致服務偏鄉的公教人員待遇加給、長照服務員補助不公,除了偏鄉留不住正式教師外,在不屬偏鄉地區交通不便村落服務的長照服務員,沒有交通等補助加給,對需長照的弱勢家庭及公教人員也不公平。
長照2.0上路,衛福部公告嘉義縣僅阿里山鄉、番路鄉及大埔鄉,列入可領偏遠補助區,照服員每月增加千元,還有交通補助,但未列入偏鄉的竹崎、梅山鄉,有部分海拔約1千公尺的村落,比阿里山、番路、大埔鄉交通更不便,卻無法領加給,造成補助不公。
台南市極偏遠學校南化區瑞豐國小海拔1100公尺,符合教職員領偏遠加給,但其他國中小位於海拔1000公尺以下,雖有部分被列為特偏,因學校位於部落中心,附近有公車站,也不能領偏遠加給。
有教師、校長自嘲:「恨不得拔掉公車站牌!」,無偏遠加給使公教人員流動性大,多處偏鄉單位要求政府解決。
嘉義縣及台南市議員提案要求縣市政府轉報中央,應授權地方因地制宜補助,縣市府均表示會再向中央爭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