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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非長照人員「搶工作」 變相剝削居服員
【新聞新知】 系統維運小組 系統管理者 2026-02-11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來源網址:https://udn.com/news/story/7339/9312306

2026-02-06 00:07 聯合報/ 趙福園 新北市

 

聯合報報導「長照3.0」上路三大挑戰,筆者必須為長照重要支柱的照顧服務員發聲,並拒絕衛福部藉由將居家服務區分為核心與非核心,而變相剝削居服員的工作權利。

 

長照以居家服務為大宗,但居家服務員的收入是依衛福部公告的「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訂定之價格。該辦法的前身是一○六年公告的「長期照顧(照顧服務、專業服務、交通接送服務、輔具服務、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給付及支付基準」,多年來修正卻未調整價格,導致居服員低薪也毫無品質可言。

 

筆者曾接到一位失智長者的服務,只求案主三餐有東西吃,於是個管師擬定居家服務的照顧計畫,即早、中、晚代購餐食;筆者的薪資是拆帳制,衛福部訂定代購價格為一三○元,筆者領六成,亦即服務這位長者,一天可領到二三四元。但這位失智症長者每天都跑出去買餐食,筆者照預定時間送餐過去,個案往往都不在家。

 

筆者總是盡責去個案常去的便當店尋找,確認個案安全並將餐食吃完、每天將服務狀況回報,並與督導討論,認為照顧計畫應該是早中晚實施陪伴服務,陪案主買餐、用餐。但向個管師回報時,其告知計畫變更有限次數、不能短期變更,於是筆者做了一陣子的代購兼不時尋覓個案的功德,終於可以提供個案所需的服務,每天陪著個案快樂買餐食、歡喜回家吃飯。

 

「陪伴外出」價格為一九五元、「陪伴服務」價格為一七五元。這個個案把筆者的工作時間變得零碎,加上不能違反勞基法,筆者做六天必須休息一天;筆者休息的那一天,因為是不同的居服員,個案就會混亂,導致隔天又要上演尋人戲碼。筆者一個月薪資只有一五九八四元,卻仍心甘情願,只為給這位失智症長者活下去的動力。

 

有少數居服員只想著代購服務價格低,寧可不接,或代購遇到案主不在家就掛在家門口,不然就是回報督導「服務未遇」,可以收比代購價格更高的「未遇費用」,如此只會劣幣驅逐良幣。居服員薪資尚有「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日照中心與據點的照服員薪資更是低薪,還要肩負設計課程等責任,導致長照人力總是不足。

 

如今衛福部為了彌補長照人力不足,竟將居家服務的家務協助、陪同外出、代購、餐食照顧等列為「非核心項目」,讓非長照人員執行長照服務,違反「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規定;更利用打折的價格減輕民眾的部分負擔費用,藉此吸引民眾。但由未受過訓練人員提供服務,品質實在存疑。

 

政府讓非長照人員與合法居服員「搶工作」,不但斲喪居服員的從業福利與意願,也影響長照使用者的權利。呼籲衛福部提高照服員薪資、訂定服務分級制度,才是良策。

 

(作者為照顧服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