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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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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全縣約33萬人,其中原住民人口佔28%,人數高居全台之冠,但縣內南北狹長,人口多集中在北區鄉鎮,間接導致醫療資源南北不均,許多住在中、南區鄉鎮的原住民若要就醫,從部落出發到醫院的距離過遠,極為不便;縣衛生局民國99年起補助其交通費,至今每年約撥出100萬元經費,去年共補助1177位部落鄉親。
縣內壽豐鄉以南的大型醫院,目前包括門諾醫院壽豐分院、台北榮總鳳林分院、台北榮總玉里分院、衛福部玉里醫院、花蓮慈濟醫院玉里分院以及衛福部花蓮醫院豐濱分院,但中、南區鄉鎮面積至少2800平方公里,且交通不發達,原住民若有就醫需求,常常要先思考如何前往醫院,面臨舟車勞頓、交通往返高額費用問題。
縣衛生局民國99年起推出「原住民就醫及社會福利資源使用交通補助經費」計畫,對象為居住縣內、具有原民身份民眾,條件為其住家離就診醫院、入住長照機構超過20公里以上者,範圍為因轉診或重大傷病、緊急傷病就醫,又或是入住住宿式長照機構者,可由本人或家屬,帶著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就醫繳費收據、轉診單或入住長照機構證明等文件,3個月內到當地衛生所辦理。
衛生局指出,若是就醫的原住民,住家離醫院超過20公里、未達40公里,補助就醫交通費每人每次600元、入住住宿式長照機構交通費每人每次800元;若住家離醫院超過40公里,補助就醫交通費每人每次1000元、入住住宿式長照機構交通費每人每次1600元;就醫者,每人每季申請限制最多3次,每年最多10次;入住長照機構者,每人每年限制最多申請2次。
花蓮縣原住民人口佔28%,人數高居全台之冠,又因南北醫療資源分佈不均,衛生局民國99年起補助原住民就醫交通費、入住住宿式長照機構交通費。圖/衛生局提供

